2017年3月5日 星期日

家強只談音樂之輝遊記訪談節譯


節譯下收。

第一張買的唱片:Echo and the Bunnymen - Heaven Up Here

最近買又經常聽的唱片:Franz Ferdinand - Franz Ferdinand

很想學會的樂器:trumpet,因為覺得這種樂器剛柔並重

最討厭的音樂類型:hard rock & heavy metal,粵曲

最難忘的(Beyond)演唱會:05年

最喜歡的電影歌曲或電影原聲唱片:教父

最印象深刻的MV:David Bowie - Ashes to Ashes,Franz Ferdinand - Fire

曾經令你哭過的歌:海闊天空

最希望哪首歌出自自己手筆,或者由自己演繹:David Sylvian - Silver Moon、David Bowie - Young America

最希望和哪位音樂人合作:David Sylvian

誰是你音樂上的假想敵:Sting

最希望在哪個場地演出:紐約Giant Stadium

改變了你一生的唱片:U2 - October,從那一刻開始覺得U2是偶像

覺得最動人的聲音:人聲 - Kate Bush,樂器 - trumpet

自己最滿意或最驕傲的作品:長空,很榮幸能拿到金像獎

自己最不滿意甚至有些後悔的作品:很多年前家駒寫的一首歌我很喜歡,很想寫些奇怪的詞,就叫<迷離境界>。寫著寫著,開始不知道自己在寫啥,很迷離很境界(笑),但又趕著要交貨,於是家駒就唱了。到現在這一刻我都很後悔,如果多給些時間,或自己想清楚要寫什麼,就不會浪費了這首歌。

在自己婚禮上會播的歌:通常都會播很老土的歌,所以寧願不播

假如今天是你音樂生涯最後一次演出,會以哪首歌作結:<禱告>,一來正在打歌嘛(笑),二來為自己祈禱也為大家祈禱,希望大家都開開心心生活

在自己葬禮上會播的歌:David Bowie - Ashes to Ashes,就真的塵歸塵,土歸土了

音樂是:大自然的聲音,人與人之間除了語言之外的溝通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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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為什麼會成為bass手

當年是因為沒人做我才做的。在香港,bass手最沒人喜歡當,因為角色最不起眼。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玩的樂器是很威風的。

我會玩音樂是因為朋友,自己只是剛剛開始聽音樂。那些朋友想夾band,就是阿柏他們(註:梁翹柏),說「喂一起夾band啊」,我問「夾什麼band?」我什麼(樂器)都不會玩,看倒是看過,看過哥哥他們夾band。我夾什麼呢?什麼都不懂。(他們就說)「那你先唱歌吧」,隨便給你一個角色。基本上就是朋友一起做一件事,像集體活動這樣。但唱歌的參與感很弱,自己什麼都不會,也不知道其他人在幹嘛。那時候我們只有兩個吉他手、一個鼓手,沒人肯彈bass。那麼我就說,不如我彈bass啦,他們就說好啊你肯彈。他們兩個吉他手原本是輪流彈bass的,一見怎麼那麼好啊有人肯彈bass,馬上教我彈。這就開始了我彈bass的生涯。

其實bass對一首歌或在樂隊裡都是很重要的樂器,和鼓一樣都是骨幹,但很多人覺得彈bass不起眼。可我覺得,起不起眼哪裡是靠那支bass的呢。如果你有天份、玩得好--其實很多玩bass的人都很出色,(起不起眼)是看自己本人的。很多人覺得打鼓呯呯呯最嘈,當然人人都看著我、而吉他可以solo,諸如此類。但我覺得玩音樂而已,只不過是一件樂器,對我來說什麼樂器都一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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